火龙果查出新冠阳性水果店主被立案 并采取强制措施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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火龙果查出新冠阳性水果店主被立案 并采取强制措施1月13日,安徽休宁警方发布通报称,该县水果店主武某某施行惹起有新型冠状病毒传播严重风险的行为,警方对其以涉嫌刑事立功立案侦查并采取强迫措施。当地商户引见,武某某此前从浙江金华购入一批越南火龙果,在金华防疫部门已公开通报该批火龙果外包装核酸阳性后,武某某未及时上报信息,仍继续销售,多日后该店环境采样结果为弱阳性。

极目新闻记者留意到,就在休宁警方发布通报当日,休宁县新冠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告称,紧急寻觅2022年1月1日以来到桂兰水果店购置火龙果人员。通告称,2022年1月12日11时57分,接市疫指办通知,该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有从浙江金华购进越南火龙果(当地核酸检测阳性)。经流调,该批火龙果于2022年1月1日16时运抵我县女人街桂兰水果店,并于1月12日20时56分环境采样结果弱阳性。截至1月12日23时42分,排查到接触火龙果的相关人员已全部落实管控措施,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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